商学院全体党员学习《条例》活动
发布时间: 2019-12-13 浏览次数: 87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活动。

为了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学院党总支积极贯彻执行自治区和校党委的统一安排,组织学院全体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

二、参会人员

商学院全体教职工党员及全体学生党员。

三、学习过程

1、教职工党员开展《条例》学习活动

125日下午17:00,王维然副书记在学院会议室召开院党总支委员会议和学院党员大会,大会上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文件的详细内容和所传达的精神。

商学院2018125日全体教职工党员学习《条例》现场

会议上,各位老师认真笔记,对校党委下发的学习文件,进行积极讨论和发言,学习效果显著。通过这次学习活动进一步深化了政治学习的内容,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巩固了学院全体干部教师的政治站位以及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基石。

2、学生党员开展《条例》学习活动

127日下午1430,在文科1号楼302召开商学院全体学生党员会议。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王维然进行动员讲话,王书记提到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必须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增强自身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

商学院2018127日全体学生党员学习《条例》现场

之后,各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宣读《条例》内容,全面学习《条例》的所有内容,学习后,各支部开展专题研讨,查找分析学院及各支部建设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并进行发言。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党员陈颖发言:她指出在前期召开的转预备大会中除了以上温清同学提出的问题还存在以下问题:①纪律意识不够,开会到位率不高;②责任意识不强,学生党员找培养人谈话不够积极。因此需要提升学生党员的思想认识,强化学习意识,明确党支部工作要求和标准,梳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

针对研究讨论,各党员干部深刻进行自我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效果显著,进一步提高了学生党员自身的党性修养,让学生党员明确党员的权利义务,严肃组织生活会开展,提高了学生党员认识,强化了学生党员政治责任。

中共新疆师范大学商学院党总支

20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