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师范大学《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资金发放前学生受助资格复查的通知》,商学院从2025年4月20日开始在全院范围内进行4月助学金学生受助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新增
俄热斯·包拉提,学号:202112054031,班级:经济学2024-1班,新增助学金等级:国家二等助学金。新增原因:退役复学大学生专项助学金。
2、删除
(1)麻吾力提别克·瓦哈甫,学号:202202034033,原班级:人力资源管理2024-6班,删除助学金等级:国家二等助学金。删除原因:转专业至其他学院。
(2)赵潇枫,学号:202202024016,原班级:国际经济与贸易2024-4班,删除助学金等级:国家二等助学金。删除原因:转专业至其他学院。
现予公示,公示期3天(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0日)。
公示期内若对复查同学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商学院助学金评定小组:13699368846(米老师)
纪委书记办公室:13669975739(王书记)
新疆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