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考查、客观评价”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置于首位,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综合考量。对于思想品德考核未达标者,一律不予接收。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健全”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核、科学选拔,保证质量”的原则。构建科学评价体系,合理设定指标权重,综合评估学生各方面表现。面试内容既要涵盖专业素养及创新潜能,也要包含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管理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材料审核专家组
负责对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客观独立打分。
(三)面试专家组
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和学科专业综合素质考核等工作。面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面试考核。
(四)科目命题小组
科目命题小组进行命题工作相关的纪律培训,与命题小组成员签订《命题教师工作责任书》。
(五)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组对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有关申诉问题。
三、接收专业及招生计划
具体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四、接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具有推荐免试授权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及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本科在读期间无纪律处分。
五、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9月21日9:00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费。
(二)审核资格、发送复试通知。学院对申请人推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后可获得复试资格,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材料审核
由材料审核专家组组织实施。专家须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由学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审核的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4)各类获奖证书及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材料复印件;
(5)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面试
由面试专家组组织实施,于9月22日前完成。面试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面试专家组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能力考核(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4)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登记表及成绩汇总表等相关材料须交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
(5)在面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事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学校研究决定。
(6)面试过程中,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学院面试专家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面试。
(7)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26年9月23日
面试地点:文科一号楼317室
3.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构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评委当场评分。面试现场需有专人记录。
(1)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面试成绩×80%,最后录取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材料审核成绩计算方式: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GPA×(100/5)]×80%(权重)+综合加分项得分(满分100分)×20%(权重)。
学业成绩:以推免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为标准,课程绩点的计算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单为准,由教务处负责审核、解释。
综合加分项:包括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或教材、应用成果、大创项目)、竞赛获奖、外语六级水平、第二课堂成绩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情况。具体赋分标准参照《新疆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7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3)面试成绩计算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评×10%(权重)+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90%(权重)。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②面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
③面试过程中任何一门(项)缺考或作弊者。
(四)待录取及公示。
学院复试结束3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等。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后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的推免生取得推免录取资格。
(六)体检。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学生应在申请或报名时主动报备。
(二)推免录取后受到纪律处分或研究生入学时仍处于纪律处分期内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七、接受监督
推免接收工作应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为确保推免接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免接收工作期间,
如有考风考纪问题,考生可向学院复试纪检监督组举报或申诉。
监督电话:0991-4112532。
八、咨询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莫老师,0991-4112535。
九、应急预案
1.在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事件,学院领导小组要立即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如遇突发状况考生需重新复试,为确保考生随机抽题的公平性,复试小组需备有充足数量的备用试题。
3.如遇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做好记录,留存音视频,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4.复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拒不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商学院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