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济学2022-2班何永霞休学,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中“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1.休学或保留学籍的”的要求,该生不再符合评定本学年国家助学金条件,现取消其受助资格,并将其受助资金用于调整其他同学等级。根据班级内民主评议结果,现调整2名学生国家助学金认定等级,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4日)。
序号 | 专业班级 | 姓名 | 调整前 | 调整后 |
1 | 经济学2022-2班 | 木哈达斯·阿合买提江 | 国家三等 | 国家二等 |
2 | 经济学2022-2班 | 非鲁热木·依孜马洪 | 国家三等 | 国家二等 |
如对受助调整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学生工作办公室:13699368846(米老师)
商学院纪委书记:0991-4112532(王书记)
监督邮箱:1322269225@qq.com
新疆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