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本科生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认定等级部分调整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20 浏览次数: 10

因经济学2022-2班何永霞休学,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中“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1.休学或保留学籍的”的要求,该生不再符合评定本学年国家助学金条件,现取消其受助资格,并将其受助资金用于调整其他同学等级。根据班级内民主评议结果,现调整2名学生国家助学金认定等级,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20241120-20241124日)。

序号

专业班级

姓名

调整前

调整后

1

经济学2022-2

木哈达斯·阿合买提江

国家三等

国家二等

2

经济学2022-2

非鲁热木·依孜马洪

国家三等

国家二等

如对受助调整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学生工作办公室:13699368846(米老师)

商学院纪委书记:0991-4112532(王书记)

监督邮箱:13222692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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