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群众的监督作用,有效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凡涉及商学院各类工作事项需要信访投诉或提出意见建议的,可直接向学院进行投诉咨询。现将商学院信访工作接待电话等信息公告如下:
一、信访接访电话
0991-4112532
二、信访接访办公室
温泉校区文宗楼320办公室
三、信访电子邮箱
xjnu_bc@xjnu.edu.cn
请广大师生、群众按照信访渠道来电、来访和来信,依法、依规反映诉求和行使信访权利,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需载明其姓名(名称)、信访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他人。学院对信访人和信访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障师生、群众的合法权益。
新疆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5年3月20日